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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首次明确要求5年内治理好择校乱收费
    发布日期:2010-11-02
    2010年11月02日02:37新京报郭少峰我要评论(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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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要求,3到5年时间,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本报讯 (记者郭少峰)教育部表示,各地要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这是教育部官方首次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时间表。教育部表示,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坚决切断收取择校生与获得利益的联系。

    各地要制定时间表

    昨天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对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10项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择校乱收费问题上有针对性地确定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的工作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务求每年有新的进展、取得新的实效”。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的行为。禁止学校为选拔学生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的行为。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坚决切断收取择校生与获得利益的联系。

    公平分配优质教育资源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科学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公平分配优质教育资源。制定并执行把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初中的政策。学校招生期间必须公布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等重要信息。

    教育部还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快薄弱学校建设,加大改造力度,缩小薄弱学校与优质学校的差距,并努力办出特色。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当地办学标准。并要合理配置师资力量,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善教师聘任(聘用)制度,配足配齐合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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