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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发布日期:2005-11-11
      2005年11月11日 13:38:40  来源:卫生部网站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及调查处理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卫生部近日通知重申加强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通知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凡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及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病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预警病例,要严格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及《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全国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进行病例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通知要求,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凡发现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例及疑似病例,城市必须在2小时内、农村地区在6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报告。对于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法定报告单位,也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传染病报告卡》的主要内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安排专人动态监视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报告信息,及时审核报告信息,每日及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内疫情及变化情况,并将分析结果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现重大疫情,应随时做出专题报告,并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传染病报告信息的管理,建立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审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汇总上报的网络直报疫情信息。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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